□蘇 木
小區業委會給業主發錢成了新聞。近日,姑蘇區天裕人家小區業委會利用小區全年的公共收益進行“分紅”,每戶居民領到了300元“壓歲錢”。
實際上,天裕人家小區并不是光華社區內第一個給業主發紅包的小區,此前平江怡景花園也給每戶業主發放了年前紅包,而且已經是連續第6年發放了。
小區業委會本來就是小區主人,理當行使主人的權利和義務。小區業委會給業主發錢這樣的事情,本質上是同一個人左手給右手發錢,不應該是新聞。
但在部分小區,長期以來公共收益是一筆糊涂賬,比如小區電梯等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,停車位收益以及租賃出去的攤位收益等。這些收入理論上都應該歸小區全體業主所有,但實際上,作為個體的業主,往往連知情權都不具備,自然更無從去享受這部分屬于自己的收益。
說業委會給居民派發“壓歲錢”,其實并不準確。根據《民法典》的相關規定,業委會可以將小區公共收益進行合理合法分配,“一個成熟的小區就會有一個成熟的業委會,代表全體業主行使本小區的權利,履行該小區的義務,也能共同分享小區的收益。”從這個角度來說,小區業委會利用小區全年的公共收益,進行“分紅”,是一種履行法定義務、維護業主權利的“常規操作”。
雖然只是“按章辦事”,但卻一次又一次變成受人關注的新聞,這說明很多小區業委會都沒有很好地做到相關要求,對不少業主來說,對小區公共區域的權利和義務還沒有太多意識。天裕人家、怡景花園等小區業委會的做法,可以看作是小區主人權利義務的一種合理回歸。
業主委員會行使權利是社會基層治理的一個重要內容,小區治理事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質量。小區治理涉及千家萬戶,內容紛繁復雜,小到電梯廣告、垃圾分類,大到停車收費、物業服務,不是單靠業主個人,或者物業、業委會“單打獨斗”所能解決的。小到用小區公共收益給業主“分紅”,大到保持小區和諧秩序給業主創造舒適美好的生活環境,都是小區治理的題中應有之義,需要每個業主將其放在心上。
“小區是我家,守護靠大家。”小區治理,需要業委會協商制定管理章程,讓物業公司依據法律法規履行好責任,業委會行使好監督權利和義務,才能形成共治共建的小區治理格局。沒有業主的參與,就無法充分發揮基層治理機構的作用,小區治理也會無章可循。只有將所有參與力量凝聚起來,構筑起基層治理同心圓,才能提升老百姓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